公共管理碩士(MPA)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根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招生單位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綜上所述,公共管理碩士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但沒有明確說不用加試,因此考生在以同等學力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時需要以招生單位官方發(fā)布的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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