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語文教師資格證筆試共設置三個考試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綜合素質》主要考查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是否具備有先進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識和職業(yè)道德、一定的文化素養(yǎng)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
《教育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考生是否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學和心理學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能運用這些知識和理論分析、解決中學教育教學和中學生身心發(fā)展的實際問題等。
《高中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語文學科知識的能力、語文教學設計能力、語文教學實施能力、語文教學評價能力??荚嚧缶V根據本學科的特點制定,基本包含學科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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