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和普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zhì)》(中學);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科目說明:音、體、美專業(yè)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相對應學段類別音、體、美專業(yè)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忌勋@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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