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書丟了可由當事人向原認定機構或現接替機構提出補發(fā)申請。《教師資格證書換發(fā)補發(fā)申請表》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證書補發(fā)換發(fā)時間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以原認定機構或現接替機構的要求為準。
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右側提供了各省份認定機構的聯系方式,請自行查詢。
教師資格證需要哪些補充材料呢?
1、補辦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
2、本人檔案中存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
3、在公開發(fā)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姓名、教師資格證號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fā)證機構或戶籍管理機構出據證明)。
教師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