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明、學歷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明、體格合格證明等等材料。如需查看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希賽網教師資格頻道。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 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申請人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yī)院和體檢時間,請關注本人所選擇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認定公告或電話咨詢。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省檢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12個部門下發(fā)《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è)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yè)限制制度有關工作的意見》(黔檢會〔2019〕9號)要求,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港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本次認定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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