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寧市橫縣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通知已發(fā)布。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1月7日至12月5日。現場確認時間:11月25日至12月10日,現場確認地點:橫縣政務服務中心(橫州鎮(zhèn)茉莉花大道國泰綜合樓2號樓一樓)教育局窗口。通知原文如下:
橫縣教育局關于開展2019年秋季中小學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初中,縣直學校、民辦學校、社會有關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細則(試行)》《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19〕62號)及《關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南審批發(fā)〔2019〕103號),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2019年秋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條件和申請流程通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1.通過教師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橫縣戶籍人員;
2.持有橫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人員;
3.在橫縣工作和居住并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
二、認定時間及流程:
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間及有關流程如下:
(一)上網登記申請信息
網報時間:2019年11月7日至12月5日。申請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人信息,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報申請信息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予補申請。
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對于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
(二)現場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1.現場確認辦理時間
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指定確認點現場確認。
2.現場確認地點
申報現場確認地點設在橫縣政務服務中心(橫州鎮(zhèn)茉莉花大道國泰綜合樓2號樓一樓)教育局窗口。凡只進行網上申報而未到現場確認者申報無效。
3.現場確認提交的申請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戶籍或居住證。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學生證(研究生證)原件或《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戶籍在我縣的已畢業(yè)人員需要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原件;持有我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yè)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以及《港澳臺無犯罪記錄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需同時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需同時提交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4)體檢報告。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橫縣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指定醫(yī)院:橫縣人民醫(y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醫(yī)院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有關標準執(zhí)行。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網頁版”考試合格證明。
(7)近半年內免冠彩色標準相片1張(小2吋,3.5×4.5cm,所提交照片需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及體檢表照片同版,不得提供藝術照或大頭貼及經過PS處理的照片)。
(8)委托提交現場確認材料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特別說明: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認定系統(tǒng)對學歷、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信息驗證通過的,現場確認時則無需再出示原件。對于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員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員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陡郯呐_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聯系自治區(qū)教育廳(聯系電話:0771-5815208)出函辦理。
以上材料請按順序裝訂并裝入檔案袋,檔案袋封面寫明姓名及材料清單,到現場確認點提交。原件核對后退回申請人。
(三)資格認定。
材料現場受理后,申請人將獲得由受理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預審)回執(zhí)》。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2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
(四)領取證書。
通過認定的申請人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須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代領的,憑受理單、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三、認定條件
(一)考試要求。應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2011年及以前入學,在學期間因參軍入伍(學校保留學籍)等原因,于2018年或2019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yè)本(專)科畢業(yè)生可免試直接參與認定。
(二)遵紀守法。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學歷規(guī)定。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1.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根據廣西實際,2019年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繼續(xù)放寬到廣西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和技工院校的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這部分人員必須是在教育廳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的人員,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xiāng)鎮(zhèn)、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五)健康狀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具有符合規(guī)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有關規(guī)定,我縣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免費認定。
(二)教師資格認定未盡事宜,請聯系:0771-7263935(縣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0771-7222898(縣教育局人事股)
或加入Q群咨詢:588750028.
附件:1.《關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南審批發(fā)〔2019〕103號)(另附)
2.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與申請流程相關政策問答
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橫縣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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