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2019第一批次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教師資格 責任編輯:劉建婷 2019-04-11

摘要:江蘇無錫市2019第一批次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4月8日至16日,現場確認時間4月15日至19日,現場確認地點:無錫教育惠民服務中心,詳情見下文。

教師資格申請人: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江蘇省具體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按照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部署,現將無錫市教育局2019年第一批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總體流程

網上申請→現場確認→體格檢查→作出結論

2019年第一批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采取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操作手冊”(附件),在規(guī)定時間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并在規(guī)定時間前往現場確認。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人應在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無錫市教育局受理對象及類別

無錫市教育局負責認定全市(含江陰、宜興)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同時根據實際情況,負責認定在錫高校(無錫工藝職業(yè)技術學院、江陰職業(yè)技術學院除外)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申請的各類中小學教師資格,以及認定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所在地申請人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非無錫市教育局受理對象,請關注各市(縣)、區(qū)教育局網站的公告。

三、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4月8日至16日。請在報名期內的7:00至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申請人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身份注冊,在網頁上填報提交申請信息。

申請人需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由本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傳。

2.現場確認時間: 2019年4月15日至19日,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四、現場確認需準備的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材料或居住證等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并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在當地申領的江蘇省居住證(或無錫市居住證);

3.在全日制就讀所在地申請的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其他在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市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市簽發(fā)的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未能通過比對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師、幼師和中職校學歷除外)。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以及未經學校統(tǒng)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檔案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yè)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應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時申領江蘇省教育廳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33mmX48mm,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八)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六、現場確認地點與聯(lián)系電話

現場確認地點:無錫教育惠民服務中心(這也是網報確認點),地址:太湖新城觀山路199號市民中心12號樓一層,電話:68789000。(可乘地鐵1號線至市民中心站下,或乘公交線路:7、59、128、130、131、133、135、138、快3、快5、快6、快7至市民中心東站下。)

附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操作手冊下載地址見文章底部

無錫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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