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2019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時間3月25日至4月10日,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教師網上個人申報。詳情見下文。
各處室、各教研組、各位老師:
根據(jù)《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冀教師函[2019]2號),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精神,為保證我省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順利開展,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jù)
2019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依據(jù)《河北省2018-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方案》執(zhí)行。
二、具體安排
根據(jù)全國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開放時間,2019年我省定期注冊時間和申辦程序為:3月25日至4月10日,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教師網上個人申報。
三、有關要求
(一)每個注冊有效期內,需要完成的省教育廳教師門組織實施或認可的260學時省級及以上教師繼續(xù)教育培訓,包括“國培計劃”項目,其培訓時間、培訓學時在培訓合格證書上已經注明;省級培訓項目,其培訓學時沒有在培訓合格證書上注明,以《河北省2013-2018年省級培訓項目統(tǒng)計表》(附件)為參考依據(jù)。
(二)今年我省絕大部分市進入第二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周期。由于個別教師在教師資格首次注冊時,網上填報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不符合定期注冊的新要求,不能申請定期注冊,因此各市務必要先期摸底調查,對這部分教師的教師資格證書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更換,保證定期注冊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貼》如有損毀、丟失等情況,由教師本人提出申請,報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由縣(市、區(qū))教育局核查無誤后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匯總后于5月20日前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中心,進行統(tǒng)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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