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春季成都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需攜帶的材料如下
2018春季成都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需攜帶哪些材料?
現(xiàn)場確認:請于4月26日—5月3日(工作日),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草市街2號)5樓市教育局窗口進行現(xiàn)場確認。
1、所有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必須帶齊以下材料:
①《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后,用a4紙單面打印,并貼好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體檢表原件;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水平);
⑥本人思想品德鑒定材料一份;
(注:a.“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有統(tǒng)一格式《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請下載。b.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應由申請人戶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或人事檔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工作單位出具。《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第8條“有無犯罪記錄”處須由本人承諾“無犯罪記錄”并簽名、按手印);
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三張(底色無要求,辦理證書用,請修剪規(guī)則)。
2、參加國考合格的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帶上: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未參加國考的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帶上:
①、師范類專業(yè)申請人
a.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蓋檔案管理部門鮮章);
b.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蓋檔案管理部門鮮章))。
②、非師范類專業(yè)申請人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帶上以下材料(三選一)
①、成都戶籍(含成都市所轄各區(qū)、市、縣)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現(xiàn)場查看后即退還)。
②、戶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但固定工作單位在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的申請人員,現(xiàn)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和由工作單位購買的最近三個月以上社保繳費證明。
③、在蓉高校具有本科學歷的在讀研究生,可用本科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但須提交成都籍戶籍材料或檔案在蓉的證明材料一份。
參考通知:成都市2018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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