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龍巖古田教育局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摘要: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7年11月13日-14日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3號)及《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17〕101號)等有關規(guī)定和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17年秋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對象和權限:
(一)認定范圍: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本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對象: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2.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生。
3.通過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以下簡稱《面試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面試合格證》有效期為兩年,原則上發(fā)證日期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內認定有效。
(三)認定權限: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我局進行材料審核,寧德市教育局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我局審核認定。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福建省或福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應屆畢業(yè)生。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合格。
(四)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五)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wǎng)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進行網(wǎng)上申報,填寫注冊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紙,一式二份)。申請人務必在《申請表》的第2頁“承諾書”處的“本人簽名”處簽名。
申請人員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網(wǎng)報入口,持有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報名。
(一)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報時間: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
(二)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及需要提交材料
網(wǎng)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須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提交、現(xiàn)場確認報名。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7年11月13日-14日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古田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聯(lián)系電話:0593-3999019。
3.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使用A3復印紙雙面打印后對折使用。在職教師(指公立學校有編制的教師)申請表封面需加蓋任教學校公章;其余的為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應加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公章。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③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我縣的,還應提供我縣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我縣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④《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使用A4復印紙打印,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見附件1,請自行下載打印。
⑤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有效驗證期至2017年12月15日,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⑦《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在上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前隨帶體檢表到古田縣醫(yī)院體檢科參加體檢,費用自理,體檢表見附件2或3,請自行選擇下載雙面打印);
⑧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姓名及申請學科)。
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⑵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①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生,屬于省內高校畢業(yè)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畢業(yè)生就業(yè)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省外高校畢業(yè)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yè)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②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③參加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擬按非師范類專業(yè)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yè)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④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⑶材料整理要求:各申請人應按提交的材料所列順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針夾在一起,裝入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封面注明報名號、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提交確認點確認。
(三)審核認定
1.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寧德市教育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在法定的時間內對符合法定條件者做出教師資格的認定結論。
2.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由古田縣教育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在法定的時間內對符合法定條件者做出教師資格的認定結論。。
(四)證書頒發(fā)時間、地點:
通過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的名單公告在古田縣人民政府網(wǎng),領取證書時間、地點見公告。
古田縣教育局
2017年9月25日
認定須知:教師資格認定常見問題丨教師資格證認定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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