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北京科技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細則發(fā)布,包括復試時間、復試考核內容、復試流程、招生人數、錄取原則等具體信息,報考北京科技大學MPA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辦法》要求,文法學院將在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原則基礎上,開展2020年度復試錄取工作。為嚴明招生紀律,保障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及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一)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構成如下:
組長:章東輝、魏增產
副組長:許斌
小組成員:曲紹衛(wèi)、馮英、孫雍君、侯登華、崔俊貴、郇建立、楊雄、李虹、遲松、陶麗紅
小組秘書:王偉(專業(yè)學位)、李楠(學術型)
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領導、學科負責人等組成,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制定、實施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做好應急預案。
2、根據本院各學科、專業(yè)的實際情況,指導成立若干希賽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的專業(yè)教師組成,設組長1名,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另設秘書1人,協(xié)助希賽網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工作。
3、制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yè))復試考核的形式、內容、評分標準和希賽網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等,同一學科(專業(yè))統(tǒng)一考查評價標準。
4、負責遴選、培訓復試工作人員,組織召開復試培訓會。
5、做好復試錄取過程中涉密內容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參與招生復試的工作人員需簽訂保密責任書。
6、嚴肅考風考紀,做好本單位復試過程的督導巡視工作。同時,復試中的各環(huán)節(jié)接受學校紀檢委和研究生院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7、及時妥善處理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突發(fā)情況、考生對復試成績的復議申訴及相關爭議,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8、對本單位的招生政策、復試過程、復試結果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公開并負責解釋。
(二)希賽網復試小組
希賽網復試小組,應按照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開展本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水平、綜合素質和外語水平的考查工作。
2、希賽網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希賽網打分的平均分即為該生復試成績。希賽網復試小組組長應根據考生得分情況對考生是否復試合格做出結論性意見。
(三)疫情防控措施
復試期間,嚴格遵守、北京市教委和學校關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對到校參加復試的希賽網和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篩查審批、測試體溫、做好個人防護等。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使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2、復試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
3、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招生計劃
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學校根據上復試線考生情況,我院各專業(yè)實際招生計劃(不含少民骨干、退役士兵等專項計劃)調整如下:
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后期如有調整,將在本學院網站上另行公布。
四、復試資格和條件
4、調劑說明
(1)調劑基本條件:
①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各專業(yè)要求的調劑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⑤我院所有專業(yè)不接受專項計劃調劑考生,不接受同等學力調劑考生;
⑥調劑考生初試外國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⑦其他要求需符合我校研究生院發(fā)布的《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
⑧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否則調劑無效。
(2)文法學院接受調劑的專業(yè)如下:
(3)文法學院將于5月20日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 (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上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滿足調劑基本條件和我院調劑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可根據自身意愿申請調劑。文法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通過調劑系統(tǒng)擇優(yōu)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6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tǒng)予以確認,否則視為自愿放棄復試資格,我院將通過“調劑系統(tǒng)”取消復試通知。
5、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以我校研究招生信息網上(http://yzxc.ustb.edu.cn/)上公示的為準。
五、復試程序
1、復試確認及繳費
復試前,一志愿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5月12日24:00之前),通過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進行復試信息確認,并按提示繳納復試費。跨培養(yǎng)單位調劑考生復試確認時須再次繳納復試費,在本學院內不同專業(yè)間調劑復試的考生無須二次繳納復試費。
調劑考生的復試確認及繳費時間將在考生接收到的復試通知中進行說明。
2、復試資格審查
文法學院擬采用對比考生“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和“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核驗考生信息,并結合人臉識別系統(tǒng)對考生進行驗證??忌凇皬驮囆畔⒋_認”時需上傳復試審核材料電子版(僅支持上傳PDF格式),上傳的材料須真實、清楚,經文法學院網上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復試。提交材料的具體要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相關通知(http://yzxc.ustb.edu.cn/html/1//166/167/376/1047.html),截止日期5 月12日 24:00 之前。
3、復試形式及要求
復試采用遠程網絡視頻面試的形式,擬采用面試主系統(tǒng)(另行通知)和“騰訊視頻會議”軟件(備用系統(tǒng)),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為 20-25 分鐘(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面試主系統(tǒng)和“騰訊視頻會議”軟件(備用系統(tǒng))的使用說明請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面試要求及注意事項》。
(1)請考生按要求提前準備復試所需設備,并下載安裝面試軟件,提前做好調試工作,復試時考生需要在封閉安靜的房間獨立進行遠程面試,周圍環(huán)境不得對復試產生干擾。需保證房間內網絡信號質量滿足視頻通話需求。復試過程中,復試房間內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員。復試前應檢查面試環(huán)境光線是否合適。復試過程中,不能過度修飾儀容,不得佩戴墨鏡、帽子、頭飾、口罩等,頭發(fā)不得遮擋面部,必須保證視頻中面部圖像清晰。
考生應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左右,登錄面試主系統(tǒng)“候考區(qū)”進行人證識別、核驗身份,復試小組秘書將向考生宣讀考場規(guī)則并讓考生現場隨機抽取組內復試次序。
如啟用備用面試平臺“騰訊視頻會議”, 考生面試開始前 20 分鐘左右,復試小組秘書將以短信或者電話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試開始的時間、會議號碼及密碼,請考生保證復試當天手機通訊暢通(以復試確認時所提供的最新聯系方式為準)??忌鷳{會議號碼及密碼進入網絡會議室參加面試,全程需開啟攝像頭和麥克風。
(2)考生進入視頻復試主系統(tǒng)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供復試希賽網核對身份。
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要同時出現在屏幕中,且保證圖像清晰。
(3)核對身份后,考生用手機環(huán)拍四周,確保清場。經復試希賽網確認后即可開始面試。
考生務必保證誠信作答,不得私自對復試過程錄像錄音,不得將復試過程對外泄露,所在場所不得有其他人員或考試無關材料。如有違反,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學院有權追責并取消該生復試或錄取資格。
(4)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相關資料保留1年以備復查。我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復試成績以再次復試結果為準。
(5)復試信息確認前或復試期間如有特殊情況,請聯系我院老師。其中:專業(yè)學位考生請聯系王偉老師,聯系電話:010-62332752 / 17822061214,電子郵箱:wangweivera@126.com ;學術型學位考生請聯系李楠老師,聯系電話:010-62334218 / 13366729534,電子郵箱:linan@ustb.edu.cn,否則無故不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6)面試過程中,退出超過1分鐘,或累計視頻卡頓時間超過3分鐘,視為影響面試。復試小組秘書可繼續(xù)安排下一個考生的面試,同時上報院系管理員,安排該考生在最后再次面試。
4、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請及時關注我院網站通知(http://wenfa.ustb.edu.cn/),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我院將會在復試開始前一天短信提醒。
如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要求參加復試各環(huán)節(jié)(包括復試信息確認、上傳復試審核材料、無故不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等),則視為其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yè)水平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和外語水平考核。復試方式以綜合面試為主,一般包括但不僅限于考生隨機抽題回答和老師隨機提問考生作答的方式,在考查基礎知識的同時考查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對于報考125200公共管理專業(yè)的考生,綜合面試還包括思想政治理論方面知識的考核,由復試希賽網提出問題,考生進行口頭作答。
(二)專業(yè)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專業(yè)素質。
(三)綜合素質考核
重點考查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在本學科(專業(yè))領域發(fā)展?jié)摿?、?chuàng)新精神、科研能力,畢業(yè)論文,科研情況,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外語水平考核
重點考查學生使用外語進行聽說讀譯的準確性、熟練程度以及專業(yè)表達能力。
七、復試成績計算與錄取
1、復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33%,初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 67%。
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的,復試總成績滿分250分,其中專業(yè)水平(包括專業(yè)綜合和專業(yè)素質)考核100分,綜合素質考核10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0分。
初試總成績滿分300分的,復試總成績滿分150分,其中專業(yè)水平(包括專業(yè)綜合和專業(yè)素質)考核60分,綜合素質考核60分(含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30分。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特殊政策加分。
2、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一志愿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詳見《北京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時間和加試方式學院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加試每個科目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滿分的60%)不予錄取。
一志愿報考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的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加試。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專業(yè)水平考核、或綜合素質考核、或外語水平考核、或復試總成績低于滿分的60%,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5、所有專業(yè)均按照總成績排隊,從高到低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都相同,則按照復試專業(yè)水平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
6、接收調劑的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本專業(yè)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
7、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8、通過“調劑系統(tǒng)”接受其他單位待錄取通知的復試合格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我院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遞補錄取下一個復試合格考生。
9、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公布時間一般為復試后一周左右,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如有變動,我校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
10、擬錄取考生將《北京科技大學招收2020年碩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鑒定表》(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常用下載”),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鑒定意見蓋章后原件寄至本學院黨委辦公室。
11、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12、戶口遷移及黨、團組織關系轉遞工作見我校后續(xù)通知。
13、考生憑我校研招辦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達我校。
1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jiān)督,對于復試錄取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guī)、徇私舞弊或者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須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實行監(jiān)督制和巡視制。學校和學院成立督導巡視組,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進行現場監(jiān)察。
3、實行復議制。復試成績公布后的一周內,研招辦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在7個工作日內答復考生。
4、監(jiān)督舉報電話:研招辦62332484,郵箱:yzb@ustb.edu.cn
九、體檢
原則上安排入學時統(tǒng)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并按照《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結論由校醫(yī)院確定并負責解釋。
十、其他
1、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考生報考培養(yǎng)單位相關的復試錄取各環(huán)節(jié)工作。違反規(guī)定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2、其他未盡事項,以上級文件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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