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考研復試調劑已經開始,考生們都在關注院校復試調劑公告,以提前做好準備。希賽網整理了2021北京化工大學MBA復試錄取公告,供參考。
以下是2021北京化工大學MBA復試錄取公告,內容包括復試程序、復試專業(yè)、復試繳費、復試成績計算方法等。更多信息,敬請關注希賽網MBA頻道。
2021 年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專業(yè)碩士)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huán)節(jié)。根據、北京市等相關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濟管理學院制定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 組織管理
(一)組織結構
1. 成立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
2. 復試工作小組由學院領導和相關學科負責人組成,具體職責如下:(1)組織制訂、實施本學院復試工作辦法,做好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2)組織保密命制復試試題;(3)指導成立分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指導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制定并實施考生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4)健全復試小組集體決策和監(jiān)督機制,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招生廉潔自律建設,抓好人員管理,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5)遴選、培訓復試工作人員,組織召開復試工作培訓會,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需簽訂保密責任書。(6)協調本學院、本學科(專業(yè))復試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3. 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根據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評委一般不少于 5 人。具體職責:(1)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2)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統一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 準;(3)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4)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所有考核內容及評審結 果等需要保留可復查的原始記錄。
(二)疫情防控措施
復試期間,嚴格遵守、北京市教委、北京化工大學關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 到校參加復試的專家評委和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篩查審批、測試體溫、做好個人防護等。
二、復試資格與調劑專業(yè)
(一)復試分數線
(二)我院在工商管理(全日制專業(yè)碩士、非全日制專業(yè)碩士)、會計(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兩個專業(yè)招收調劑考生。
(三) 我院 在 中 國研 究 生招 生信 息 網 “ 全 國碩 士生 招 生調 劑 服務 系 統 ”
(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公布調劑專業(yè),考生須登錄調劑系統提交調劑信息,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從調劑系統中擇優(yōu)選拔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接到復試通知并確認者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
調劑基本條件:
1.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達到我院各專業(yè)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其他要求需遵從我校研究生院發(fā)布的《北京化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的管理辦法。
6.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
(四)按照相關規(guī)定,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yè)”。如非全 日制考生報考類別為非定向,須在復試前提交由非定向調整為定向的書面申請(需本人簽字) 和在職證明(需蓋有單位蓋章)并在錄取時經學校審查確定。(調整為定向的書面申請和在職 證明的電子版材料發(fā)至郵箱電子郵箱為jgyz@mail.buct.edu.cn,紙質版材料寄至北京市朝陽 區(qū)北三環(huán)東路 15 號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田老師收電話:010-64445231)
(五)所有考生需按時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者視同自動放棄,一律不予錄取。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以我校研究生網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三、復試時間
(一)一志愿復試時間
(二)調劑考生復試時間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以調劑系統發(fā)布復試通知為準。
四、復試程序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擬采用對比考生“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和“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核驗考生信息,并結合人臉識別系統進行驗證??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一志愿工商管理專業(yè)在 3 月 23 日 24:00 之前、工程管理和會計專業(yè)在 3 月 26 日 24:00 之前)完成以下四 項內容,方可參加復試:
1. 確認復試信息:登錄 “ 北 京 化 工 大 學 研 究 生 招 生 管 理 信息系統 ”
(http://yjsy.buct.edu.cn:8088/ksxt/login.aspx),提交復試科目和四、六級成績;
2. 在“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提交以下電子版材料:
(1) 應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準考證,學生證原件(需有加蓋學校鋼印的本人信息頁、注冊頁面),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四、六級成績單復印件,本人簽字的《北京化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2) 往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四、六級成績單復印件,本人簽字的《北京化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可在研招網重新下載打印。成績單確因困難無法提供的,須提交本人簽名的電子版說明,并于入學時將原件或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復印件交由學院查驗。《北京化工 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見研究生院網站招生工作“相關下載”(網址鏈接: https://graduate.buct.edu.cn/1395/list.htm)。
3. 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報考學院提交學歷(學籍)核驗證明。
4. 完成“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適應能力測試”。一志愿復試考生于 3 月 23 日 18:00 后登錄網址 https://buct123.wjx.cn/vj/YDnrIyJ.aspx,用戶名為考生編號,密碼為本人出生日期(8 位,如 19900101)。調劑考生于接收復試通知當日 18:00 后登錄系統??忌氃趶驮嚽疤峤粶y試結果,測試結果將作為復試錄取的重要參考。
經學院審核通過的考生準予復試,未完成上述事項的,學院不予復試。
(二)交費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通過“北京化工大學收費平臺”微信公眾平臺交納復試費 100 元,具
體交費方式見《北京化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交費說明》。一志愿復試考生 3 月 23 日
18:00 后可登陸交費平臺。
(三)復試形式
復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的形式,采用“雙機位”模式,主要復試軟件為“騰訊會議”,備用軟件為阿里巴巴旗下的“釘釘”軟件,具體要求詳見《北京化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要求》(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1/0320/c1392a146774/page.htm)。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原則上為 20-25 分鐘(含英語測試)。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請考生準備好兩套帶有攝像頭、麥克風和揚聲器(或耳機)的電子設備,提前下載兩個面試軟件,注冊好賬戶,實名登陸(其中主機位命名姓名+主機位,輔機位命名姓名+輔機位),并調試好軟件,于復試當天保持網絡、手機暢通。還需提前準備好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本人簽字的《考生誠信承諾書》原件。
2. 每位考生面試開始前 10-20 分鐘左右,面試小組秘書將以短信或者電話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試開始的時間、會議 ID,請考生保證復試當天手機通訊暢通(以報名時所提供的聯系方式為準)。考生憑會議號碼及密碼進入網絡會議室參加面試,全程需開啟攝像頭和麥克風。
3. 考生進入視頻會議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供面試小組秘書核對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要同時出現在屏幕中,且保證圖像清晰。
復試過程中,考生務必保證誠信作答,不得私自對復試過程錄像錄音,不得將復試過程對外泄露,所在場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試相關材料。如有違反,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學院有權追責并取消該生復試成績。
如果存在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等情況,請在確認復試信息前(3 月 23 日 24:00 之前),聯系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秘書張老師,電子郵箱為 jgyz@mail.buct.edu.cn。
無故不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四)復試內容
以綜合面試為主,重點考察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侗本┗ご髮W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中“復試筆試科目”的考核內容涵蓋在面試中進行考核。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
(1)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3) 外語聽說能力;
(4) 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2.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團結協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2) 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 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 人文素養(yǎng);
(4)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會計專業(yè)碩士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以下兩門課程:
(1) 審計學
(2) 管理會計
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五、復試成績計算和使用
(一)復試成績在總成績中的占比為 50%。復試成績共 500 分,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 300 分)不予錄取。
(二)考生總成績(1000 分制)=初試成績(500 分制,初試科目滿分為 300 分的換算成500 分)+復試成績(500 分制)+特殊政策加分。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照 1:1 的權重綜合排名后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按復試成績排序,擇優(yōu)錄取。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每科滿分為 100 分,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錄取。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計入總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特殊政策加分的原則和依據完全按照《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復試前須向報考學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六、錄取
(一)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復試成績公布時間:復試結束三天后在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網站
(http://www.sem.buct.edu.cn/index.htm)公布復試成績。最終擬錄取名單以我校研究生 院網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結果為準,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
如有變動,我校將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
(三)擬錄取考生須向研招辦提交以下材料:
1. 除本校應屆生外,其余考生于 2021 年 6 月前郵寄《北京化工大學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須由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進行品行鑒定。未及時郵寄的考生,錄取通知書緩發(fā)。
2. 除本校應屆生外,擬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定向”的非在職少民骨干專項計劃考生,憑我校研招辦出具的調檔函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 2021 年 9 月前寄達我校。
3.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前郵寄《北京化工大學培養(yǎng)全日制
/非全日制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合同書》,須由定向就業(yè)單位簽字、蓋章。未及時郵寄的考生, 錄取通知書緩發(fā)??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 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 擬錄取為少民骨干專項計劃的考生于 6 月前郵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定向協議書》。
(四)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戶口遷移及黨團組織關系轉遞工作見研究生院網站后續(xù)通知。
七、體檢
視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具體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jiān)督,對于出現違紀違規(guī)事件,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和巡視制。紀委辦公室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三)實行復議制。成績公布后的一周內,研招辦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九、違規(guī)違紀處理
我院嚴格按照、北京市招考委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 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 后 3 個月內,我院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依照《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我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十、其他
(一)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本辦法報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三)本辦法適用于 2021 年經濟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四)其他未盡事項,以上級文件規(guī)定為準。
北京化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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