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醫(yī)科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國際產(chǎn)學研用”專項招生計劃及第三、四批“申請-考核”制招生擬錄取名單公示,公示期結束后,我校將按照相關要求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
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擬錄取名單公示,公示期間,如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署具真實姓名反映。
中國地質(zhì)大學(北京)2023級博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現(xiàn)場領取的通知,郵寄地址以考生網(wǎng)上報名或修改后的郵寄地址為準。校外學生錄取通知書將于6月21日后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出,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1、首先聯(lián)系學校及導師,按照招生計劃進行準備,要弄清報名要求。2、準備初試,博士研究生考試分為春季考試和秋季考試兩種,一般來說春季考試在三月份進行,九月份入學。3、如果理論考試通過,下一步就是復試階段,復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
如何報考北大博士?希賽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北京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相關內(nèi)容,其中包括:招生專業(yè)及人數(shù)、申請條件、報考條件、普通招考博士的考試、申請報名時間、錄取、招生方式等相關內(nèi)容。
安徽工業(yè)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公示,本公示名單為擬錄取名單,正式錄取名單需經(jīng)報送安徽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并經(jīng)教育部錄取檢查通過后才能正式確定。
浙江工商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公示(第三批),擬錄取名單自發(fā)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實名向招生學院或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
南京農(nóng)業(yè)大學2023級博士研究生調(diào)檔函和協(xié)議下載通知,未修改的考生我辦將按照報名時填報的通信地址寄送,往屆生須將檔案或者協(xié)議寄到我校后方能發(fā)放通知書,應屆生檔案應于8月31日前寄至我校。
武漢工程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遞補擬錄取名單公示(二),擬錄取名單由各招生學院確定,考生如對擬錄取結果有疑問,請先向武漢工程大學相關學院咨詢和反映。
天津工業(yè)大學“本碩博”人才培養(yǎng)項目碩士資格考核結果公示 ,共有17名學生通過碩士資格考核,現(xiàn)將考核結果公示如下。如有異議,請與天津工業(yè)大學研招辦(電話:022-83955016)聯(lián)系。
天津體育學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公示(三) 。公示期為202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公示期間,如對擬錄取名單有異議,請以書面實名的形式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反映。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補錄取名單公示(三),公示期:2023年6月19日—6月30日。如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形式反映。郵箱:yjszsb@zuel.edu.cn。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遞補錄取2023年秋季(入學)博士研究生的公示,公示時間為即日起十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實名向研究生院提出。
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公示,公示時間: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3日。公示期間對擬錄取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署具真實姓名反映。
云南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第二批次)擬錄取名單公示,公示期內(nèi)如有異議,請通過電子郵箱向我校研招辦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證據(jù)材料,以便核實查證,提倡簽署真實姓名并告知聯(lián)系方式。
浙江大學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的通知,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若對公示名單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nèi)與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E-mail:yjsy-zsb2@zju.edu.cn)聯(lián)系。
同濟大學2023年秋季入學博士生公示信息二,公示期為2023年6月20日13:00-2023年7月4日13:00。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可以在公示期內(nèi)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同濟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處反映。
北京師范大學2023年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公示(第二批),公示時間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7月4日止。如對本公示名單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nèi)以郵件形式與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
武漢工程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遞補擬錄取名單公示,擬錄取的考生請按照學校關于辦理擬錄取手續(xù)的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請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上發(fā)布的信息。
大連海事大學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補報名工作(科研經(jīng)費博士研究生專項計劃)的通知(三),本通知如有與上級部門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為準執(zhí)行,學校會及時發(fā)布補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