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學院有關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通知

考博英語 責任編輯:田炯陽 2023-07-03

摘要:北京大學法學院有關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通知,包括時間安排、報名條件、報名流程以及需要提供的各項材料等信息。具體時間安排及其他未盡事宜請以法學院官網(wǎng)發(fā)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2024年,北京大學法學院將繼續(xù)采用“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結(jié)合法學院的實際情況和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博士研究生報名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預計)

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進程預計安排如下,請考生根據(jù)各項工作的預計時間安排,提前做好各項應考準備。

20239月底或10月初發(fā)布北京大學法學院2024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說明
2023年10月考生登陸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完成網(wǎng)上報名,寄送紙質(zhì)版報名材料
202311-12形式審查考生報名資格,各專業(yè)對考生進行初審
2023年12月發(fā)布北京大學法學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通知及細則
202312-20241線下分專業(yè)復試

二、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報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學業(yè)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

(2)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在國(境)外院校取得學位者,還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獲得學士學位后,在報考學科、專業(yè)或相近領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的人員,可按照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須在報考學科、專業(yè)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已發(fā)表4篇以上學術論文(獨著或第一作者),或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3名));

3.考生必須至少具備一個法律專業(yè)學位;

4.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北京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要求。

三、報名流程

(一)登陸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完成網(wǎng)上報名。

(二)寄送紙質(zhì)版報名材料:

1.《北京大學 2024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待網(wǎng)上報名通道開通后完成報名、繳費成功后,方可在報名網(wǎng)站下載報考登記表,打印后須在第2頁和第3頁上簽署本人姓名;

2.個人陳述(模板下載網(wǎng)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劃(字數(shù)不少于10000字,撰寫指南請見附件);

4.兩封專家推薦信,須分別密封并由推薦專家在封口騎縫處手寫簽字(專家須為所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nèi)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者,模板下載網(wǎng)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5.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證明信,入學前須補交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到注冊;若最高學歷為非法律專業(yè),還需提供法律專業(yè)學位證書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院校獲得者,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6.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7.本科畢業(yè)院校和碩士畢業(yè)(或在讀)院校的正式成績單原件;

8.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請?zhí)峁┮韵轮辽僖环N證明:

(1)英語

①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英語水平考試(PKU-GATE)60分(含)以上成績單(2018年 9 月 1 日后參加考試);

②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500分(含)以上成績單(2018年 9 月 1 日后參加考試);

③托福(IBT)90分(含)以上成績單(2022 年 9 月 1 日后參加考試);

④雅思(A類)6.5分(含)以上成績單(2022 年 9 月 1 日后參加考試);

⑤全國高校英語專業(yè)四級或?qū)I(yè)八級考試合格證書(2018年 9 月 1 日后參加考試);

⑥在母語為英語的國家或地區(qū)參加過英文授課學位項目學習并獲得學位(2018年9月1日后獲得),在其他國家或地區(qū)參加過英文授課學位項目學習并獲得學位(2018年9月1日后獲得),須由招生工作小組認定,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小語種(只包括學校規(guī)定的法語、德語、日語、俄語)

①考生須提供國家級語言考試(中國舉辦或該語言國舉辦)的通過證書或合格成績單(6年內(nèi)取得且至入學時仍在有效期內(nèi)的,有效期依證明的類型具體確定,自入學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若該語言國舉辦的語言考試有不同等級,則須取得最高級別的語言考試通過證書或合格成績單。中國舉辦的語言考試需達到國家六級水平。

②在母語為法語、德語、日語、俄語等國家或地區(qū)參加過相應語種授課學位項目學習并獲得學位(2018年9月1日后獲得),在其他國家或地區(qū)參加過相應語種授課學位項目學習并獲得學位(2018年9月1日后獲得),須由招生工作小組認定,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可提供學位論文摘要和論文目錄等,參加復試時應提交全文)、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以及其他原創(chuàng)性研究成果;

10.證明學習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獲獎證書、專利等(如有請?zhí)峁?/span>

11.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交在報考學科、專業(yè)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發(fā)表的4篇以上學術論文(獨著或第一作者),或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3名)的證書;

12. 報考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yè)、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專業(yè)的考生還應當提交一篇不少于1萬字的讀書報告(中英文皆可)。讀書報告內(nèi)容自定,引用已發(fā)表研究成果(無論是自己的還是他人的)應當遵循學術規(guī)范和引證規(guī)范,報告最后應當給出推薦延伸閱讀的文獻目錄。

注:具體時間安排及其他未盡事宜請以法學院官網(wǎng)發(fā)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四、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757184

電子郵件:phdadminpku@126.com

辦公地址: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一層107房間(郵政編碼:100871)

北京大學法學院

2023年6月29日

原文鏈接:https://www.law.pku.edu.cn/xwzx/ggtz/zsjx/1513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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