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考博英語考試安排通知

考博英語 責任編輯:胡陸 2020-06-02

摘要:根據(jù)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布的《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方案》,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為主的方式進行,本校返??忌扇 熬€下現(xiàn)場面試”方式進行。

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jù)《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9號)及《中國海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海大研字〔2017〕48號)、《中國海洋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辦法》(海大研字〔2017〕49號)文件要求,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質量為先”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一)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組織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學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組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本單位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博士考試招生工作期間防疫物資的儲備、人員管理、各類場所的防疫管控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領導和管理學校博士考試招生工作。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學校博士考試招生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學院博士考試招生工作執(zhí)行情況。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博士考試招生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材料審核、綜合面試、錄取和監(jiān)督等工作。

(四)學院按一級學科(群)或者相近二級學科成立材料審核專家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材料審核工作。

(五)學院按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成立面試小組(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試小組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綜合面試工作,負責確定考生綜合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等。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要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招生過程規(guī)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博士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要針對學科專業(yè)特點,精心設計考核內容,確保考核科學有效。

三、考試招生方式

學校普通招考和碩博連讀招生方式均實行“申請—考核”制。為鞏固疫情防控成效,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原外國語水平考試、綜合考核(復試)中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同等學力考生思想政治理論及加試科目等筆試科目均納入綜合面試統(tǒng)一考核,不再組織現(xiàn)場筆試。

四、綜合面試方式和內容

(一)綜合面試方式。

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為主的方式進行,本校返校考生采取“線下現(xiàn)場面試”方式進行。

(二)綜合面試內容

綜合面試內容詳見《中國海洋大學2020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yè)目錄”)。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

1. 外國語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達到本學科專業(yè)的外語要求,包括聽力和口語測試。

2. 專業(yè)能力考核。

包括專業(yè)基礎知識考核和業(yè)務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及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

學科專業(yè)要精心設計考核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綜合面試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五、組織實施

學院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考試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國海洋大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guī)程》要求,規(guī)范做好考試招生過程各項防控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考生疫情防控、安全健康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指導,多措并舉加強對面試場所的防疫管控,做到精準到門、精準到人、精準到事。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等工作,按照“通風、入室、距離、消殺”等四方面要求,組織希賽網材料審核、綜合面試和本校返??忌蚩嫉裙ぷ?。

(一)制定并公布本單位工作方案。

學院根據(jù)學校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方案,結合本單位公布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和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應包括考試招生、疫情防控等各環(huán)節(jié)具體規(guī)定,經本單位黨政聯(lián)席會議集體研究,報學校審核備案后公布實施。

(二)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學院應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考試招生工作,并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三)材料審核。

學院嚴格按照本單位公布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和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細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申請條件者應終止其申請程序。組織導師、專家組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初步確定進入綜合面試的申請人名單。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專家組提交的審核結果進行審定,并在本單位網站公布材料審核結果。

(四)試題命制。

要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位,所有命題人員均須進行登記備案,并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

(五)網絡遠程面試軟件測試及內部演練。

學院要嚴格按照《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網絡遠程面試準備工作監(jiān)督檢查表》逐一檢查落實,并組織面試組進行內部演練,確保綜合面試過程科學規(guī)范、高效順暢。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應組織專人與考生談話(遠程),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同時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七)綜合面試過程。

1. 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面試次序”“隨機確定面試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面試試題”的工作機制。

2. 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通過“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嚴防面試“替考”。

3. 明確工作紀律,強化保密意識。學科專業(yè)應采用面試希賽網集中的方式進行面試,面試希賽網須遵守《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綜合面試工作規(guī)范》。所有面試工作人員均需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

4. 明確綜合面試工作程序和要求。同一學科專業(yè)各面試小組的面試方式、面試時長、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學院應指派專人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填寫《中國海洋大學博士研究生綜合面試記錄表》。

5. 綜合面試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材料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分管領導、紀檢委員簽字密封。綜合面試記錄表、希賽網評分表、錄音錄像材料及考生其他作答材料由研究生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6. 加強過程監(jiān)管,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定專門人員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綜合面試工作實施情況,并填寫《中國海洋大學綜合面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檢查表》。

7. 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綜合面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其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八)體檢。

考生須按學校要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錄取

(一)錄取總成績的計算。

按照學院招生工作方案公布的總成績計算方法得出考生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綜合面試結束后,學院須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公布考生的成績(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綜合面試成績等信息),公布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成績公布前,學院須組織專人對綜合面試各項成績、綜合面試結果進行多次核算,每次核算必須有當事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確??忌煽兒徒Y果準確無誤。

(二)錄取原則。

1. 各學科專業(yè)根據(jù)招生計劃,按照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原則進行排名并依次錄取。

2.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錄取總成績分別排名,根據(jù)相應招生計劃分別錄取。

3. 綜合面試總成績及其任一項成績出現(xiàn)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4. 同等學力考生思想政治理論、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5.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面試違規(guī)違紀者不予錄取。

(三)招生計劃的使用。

1. 擬錄取人數(shù)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計劃分配數(shù)。全日制招生計劃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間不得調整。

2. “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錄取不占用學校下達的計劃。

3. 可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部分建議錄取考生作為候補錄取人選。

(四)學習方式和就業(yè)方式。

1. 錄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轉入學校,進行全脫產學習,否則錄取資格無效;錄取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進行在職學習,不享受獎、助學金,不統(tǒng)一安排住宿,其戶口、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

2. 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忌驁罂疾┦垦芯可c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錄取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擬錄取名單的公示。

學校根據(jù)招生計劃、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綜合面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咨詢服務

暢通考生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面試工作的指導,使其知悉軟件平臺使用辦法、招生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八、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學院為本單位博士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博士考試招生工作的所有環(huán)節(jié)必須建立臺帳記錄制度、多人相互監(jiān)督和責任共擔機制,做到有據(jù)可查和責任可究。因違規(guī)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令第3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責任。

(二)信息公開制度。

學院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按時、準確、規(guī)范地公開有關招生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公開信息的審核和解釋工作。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當年博士考試招生的人員,不得參與當年博士考試招生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四)復議制度。

考生如對綜合面試結果有異議,可在學院招生工作方案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學校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學校將責成相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五)監(jiān)督制度。

監(jiān)察處負責對學校博士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定專門人員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博士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情況。

原文鏈接:http://yz.ouc.edu.cn/2020/0602/c5927a28901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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