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yè)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需按照資格申請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公布的地點和現(xiàn)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還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畢業(yè)證書原件。
(三)證件照片。與本人參加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四)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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