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考被號為“天下第一考”,想要通過法考,必須掌握一定的方法,善于總結,羅列知識點,按照一定的秘籍、規(guī)律去學習,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考復習資料在精不在多,我們應掌握一個學習原則:考什么,我們就學什么!所以在選擇資料前要認真查看一下內容,只要知識點全,按照知識點清單去復習,必然高效備考!小編羅列了以下法考知識點供大家學習:
一、名譽與榮譽有什么區(qū)別?
第一權利主體不同名:譽權的權利主體是所有的民事主體,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譽權,具有普遍性。而榮譽權的主體則不是所有的民事主體,而是依據(jù)是否獲得榮譽的事實而定,因而有的民事主體享有榮譽權,有的則不享有,它具有專屬性。
第二取得和喪失權利的方式不同:公民自從出生時起、法人自其成立時起就開始對自己的名譽依法享有不受侵犯的權利,而榮譽權并不是公民一出生便能享有的權利,而必須是有了突出貢獻被有關組織授予某種稱號以后才能產(chǎn)生的一項權利。如果公民的榮譽稱號被合法取消或剝奪,其榮譽權也就喪失了,但名譽權不會喪失。
二、請總結民事訴訟中二審調解的相關內容。
二審的調解
(1)二審調解不成發(fā)回重審的情況:
①對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序中已經(jīng)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
②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或者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第一審程序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
③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
(2)二審調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訴的情況:
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三、事后防衛(wèi)和自救行為有什么區(qū)別?
答:事后防衛(wèi)就是不法侵害結果之后即:行為人被制服、喪失侵害能力、自動中止、逃離現(xiàn)場等進行的“防衛(wèi)”。
自救行為,又稱自助行為,是指權利被侵害的人,依靠自己的力量,來保全自己的權利或恢復原狀的行為或是指權利被侵害的人依靠自己的力量,采用為社會公德、習慣和公序良俗所認可的手段,保全自己的權利并使之恢復原狀的行為或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身的權利,在情況緊急而又不能及時請求機關救助的條件下,依靠自身力量對他人的財產(chǎn)或自由施加扣押、毀損或拘束等強力影響,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德所認可的行為。
事后防衛(wèi)行為是違法的,而自救行為是合法的。
四、什么是期待可能性,為什么缺乏期待可能性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期待可能性,是指從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看,可以期待行為人不為違法行為,而實施適法行為的情形。
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據(jù)行為時的具體情況,能夠期待行為人實施合法行為的可能性。如果有期待可能性,即能夠期待行為人在行為時實施合法行為,行為人違反此期待實施了違法行為,即產(chǎn)生責任;如果無期待可能性,即行為人在行為時只能實施嚴重違法行為,不能期待其實施合法行為,此為阻卻責任事由,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法考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