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注冊會計師備考階段把握住各章節(jié)知識點很重要,快來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解析吧。
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解析:保證合同的設立情況和保證人資格
1.★保證合同:
(1)在主合同上有保證條款,保證人簽字或蓋章。
(2)在主合同上沒有保證條款,第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蓋章。
(3)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
2.保證人
(1)主債務人不得同時為自身的保證人
(2)機關不得為保證人。國務院批準的除外。
(3)學校、醫(yī)院、幼兒園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從事經(jīng)營活動的除外。
(4)企業(yè)法人的職能部門不得擔任保證人。
(5)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原則上不得作為保證人。但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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